宁德隔音装修楼下邻居搭建雨披宁德陈先生深
N海都全媒体记者 余盈吟 实习生 曾鸿霖
“下雨天,光听雨水噼噼啪啪打在玻璃上,很闹心......”近日,家住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上东曼哈顿小区8号楼的陈先生通过智慧海都平台反映,因楼下邻居搭建阳光棚,导致下雨时他们家深受噪音等困扰,多次向物业及相关部门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
对此,宁德市城市管理局东侨分局称,该阳光棚不属于违建,建议走法律诉讼程序解决。
陈先生:
楼下邻居搭建的阳光棚
让人压抑又受噪音困扰
近日,就陈先生反映的情况,海都记者走访了上东曼哈顿小区。其8号楼401室为陈先生的住处,记者走进客厅,透过落地窗户可见外面有钢化玻璃棚,是楼下301室业主在露台位置搭建的,棚高约2.8米,长约8米、宽约3米,依稀可见其中晾晒的衣服。
透过401室的客厅向外看,可见301室的钢化玻璃棚
陈先生表示,因为阳光棚建得比较高,基本与他家的落地窗持平,人坐在客厅,视野很不好,感觉很压抑。除此之外,一到下雨天,雨水落在阳光棚顶,噼里啪啦的,噪音很大,让人无法休息。
面对这样的困扰,陈先生多次向12345投诉,3月13日,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来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回复,调查核实的情况如下:经我办执法人员现场核查,上东曼哈顿8号301室业主在该房屋北侧安装钢棚雨披,作为安全遮挡使用,其雨披尚未进行封闭,不属于阳光房,并未形成建筑物、构建物、属安全防护设施,不在“两违”查处范畴。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该情形属于物业管理范畴,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工作。
信访回函件
涉事业主:
搭建阳光棚是出于无奈
“我们三楼的住房构造和四楼往上不同,三楼住户带露台,在没建阳光棚之前,楼上装修建筑材料砸下来,还砸破我家的遮阳布。”301室业主吴先生告诉记者,家里有九个月大的孩子正学会走路,为了孩子的安全,也为了解决高空抛物撒垃圾的困扰,他才利用现有的空间搭建阳光棚。吴先生表示,搭建阳光棚前未与楼上邻里沟通,征求他的意见,有欠考虑,对401住户造成的影响,会积极配合整改。
楼上装修时掉落在301室露台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部门回复:
无法执行强制拆除,正在协调
建议走司法程序
就业主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公司进行采访,一名蔡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301室的位置比较隐蔽,搭建阳光棚时物业并未发现端倪,物业作为服务者没有执法权,只能全力配合业主沟通邻里关系。
湖滨社区居委会一工作人员表示,社区已联系两位业主进行协调,但未达成统一意见。
“这属于邻里间的纠纷问题,建议业主走法律诉讼程序。”宁德市城市管理局东侨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小区搭建雨披未形成封闭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并不属于违章建筑。
编辑:陈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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