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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不养没良心的畜牲为什么反对扑杀流浪狗

2024-11-14 来源:大蕉资讯

成都发生一个孩子被罗威纳犬咬伤的事件后,各地不约而同开始了清理流浪狗的行动,此次行动却引发了两方不同意见人士的争辩甚至争吵,以下是我对这一系列的事件的看法。

首先我反对进行简单粗暴的二分法,既反对把赞同扑杀流浪狗的,不喜欢养狗的,有吃狗肉喜好的人(为了方便我把以上人士暂时统称为反狗方)一律贴上野蛮、残暴、没有同情心等标签,也反对把所有反对扑杀流浪狗的人定义为伪圣母、绿茶、矫情、自私鬼等等。其实,有不同意见太正常了,也都能理解,但是当下我们最欠缺的,是对不同意见者的理解,拜托,我们是同胞啊!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对这同一个问题也会有不同意见,为什么非要搞得这么剑拔弩张呢?

作为养狗人士,平常我最烦的人不是反对养狗的,反而是那些不文明养狗的,不栓绳的,不铲屎的,拉一根三米长细绳子,绳子那头是一只大型犬或者烈性犬的,一不如意就弃养狗子的,他们反而是我们文明养狗人能开开心心养狗的最大的敌人!!!所以我建议,城市养狗门槛确实要提高,狗证、疫苗本、铲屎工具、合适的狗绳必不可少,南方部分城市规定了大型犬必须带狗口套,即便没有此类规定的城市,我也强烈建议如果你养的是大型犬或者烈性犬的话,也请你给狗戴上,“我家狗不咬人”不是理由,我觉得这是对怕狗的或者曾经被狗追过咬过的人最起码的尊重。

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这句话已经有太多的事例论证过了,这里就没必要赘述了,因为狗是从狼进化过来的,狼本身就是一个非常社会化的动物,人类在训化过程中,不管是有意识也好无意识也罢,大大加强了狗本身的忠诚属性。那些嘴里动不动“狗也只不过是畜生的一种”的人,我想你们恐怕也无法否认,在这世界上每发生一万件“畜生”舍己为主的事件,起码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主角是狗吧?所以,我也请反狗方理解爱狗人士的心情,你可以不温柔对待狗,但请你温柔对待你的同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你的领导是养狗的,你会在他面前大谈狗肉多好吃吗?如果你要追的女神是爱狗人士,你会在和她压马路的时候对着流浪狗飞起就是一脚吗?这里尤其是要指出一些内心阴暗的人,比如说某保安,领导叫他把狗弄出去,他为什么非要在那么多学生面前把狗当场扑杀?他难道不知道这些学生平时很喜欢这条小狗的吗?有谁敢说,他当时心里想的不是“你们这些小少爷大小姐们,平时老子来回伺候你们,真的是够够的了,今天好容易逮到一个机会,看我不干点什么,让你们好好开心开心”这种恶毒的心理?喜欢吃狗,买了狗杀掉自己吃也好,下馆子吃也罢,在我国没有立法之前,无可厚非,但也请你们多多口下留情,不要到处吹嘘这些东西,因为你无法保证你的话,会不会对他人造成很大的精神刺激。我想,这也是人与人相互尊重的一个起码的要求吧?至于那些就是喜欢当众虐杀狗子,甚至人越多越兴奋,越有人不阻止或者反对自己越爽的,那是典型的反社会人格。送他们一句话,“人贱自有天来收”,社会越来越文明,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也会越来越和谐,这种大潮不是他们的螳臂可以阻挡的。我不相信他们能够蹦多久,立字为证。

回到正题,我认为这次扑杀流浪狗的行动,立意可能是好的,但是其实并没有什么卵用。因为城市流浪狗百分之八十都是曾经有主人,后来被弃养的,剩下的也是这些狗流浪中生下的后代。狗的繁殖能力有多强,养狗的人又有多少,如果不从根子上对那些随心所欲、不负责任的弃养宠物狗的狗主人进行适当的惩罚,城市流浪狗的问题怎么可能通过扑杀来解决?而且这次扑杀流浪狗,虽说消除了一些隐患,对城市公共卫生来说,确实有一定好处,但是说实话,好处绝对不多,因为流浪狗基本都是小型犬(如果你有一只罗威纳,你不想养了我想你也不敢把它弃养在马路上吧?)。真正咬伤人的,绝大多数还是有主人的狗。相比于好处,这次扑杀流浪狗事件,却狠狠地对我们的社会,起到了相当程度的撕裂作用,我感觉俄乌和巴以加一块,都远远不如。我把我的意见总结起来,组成两句话,我知道我这下可算是两边都得罪了,但还是恳求大家不喜轻喷,谢谢!!!

文明养狗,从我做起,如果你希望你的狗被大家喜欢,请你先做一个不让人讨厌的养狗人。

吃狗肉和杀流浪狗都不违法,但也麻烦你照顾一下别人感受,地球太小,这是一个很无奈的现实,如果你毫不介意自己冒犯了别人,或者说相比爱吃狗肉,你更享受杀狗的快感,那将来万一你被各种闹心的事围绕的时候,远远传来的那一句“活该”,那一定是所有被你冒犯的人对你最真诚的祝福。[灵光一闪]#成都烈性犬主人# #成都咬人黑狗# #成都狗咬伤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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