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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来没想过我会养狗从一只狗身上看到一个人

2024-11-14 来源:大蕉资讯

9月23号,阿德被车子撞了。

当时阿德和杜杜(老V赐予杜宾的名字)在院子里玩耍。阿德看见一只小狗,于是立即追出去。小狗越过马路,窜到对面村子。

阿德径直往马路上奔去。一辆小车淬不及防,撞上了它。阿德当即倒地不起,浑身抽搐。

老V把它抱回来的时候,血滴滴答答地流了一地。

过去,老V嫌它胆子小。现在,胆子倒是大了,这也是胆大惹出的祸事了。如果还跟以前一样,每只大小狗都害怕,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

我原本是不想养狗的。

小时候养过一只叫虎子的大黄狗,每周周末从学校回家,它就跟在我背后摇头摆尾,有时两只前爪搭在我肩头,像是跟久别重逢的朋友拥抱。

春节怕鞭炮声跑出去,被人打断一条腿。后来好好地活了好几年的,有一天摇摇晃晃地回来,可能误食了农药,没几天就归西了。那时我已经上大学了,这些是听弟妹讲的。

当时心里空空落落。其实,没有亲自告别也挺好的,亲眼看着一手养大的狗子离去,不是更难受吗?

狗,说到底只是一种动物,不喜欢的人会斥一声“畜生”。

听说农业部要把狗作为“伴侣动物”,禁止食用。如果狗不可以吃,如果吃狗不人道,那么吃鸡鸭鹅、猪牛羊就可以了吗?它们可都是佛家说的“有情生命”。猪的智商甚至比某些狗还略高,养大就为了吃,不残忍吗?看到那些被禁锢在笼子里的母猪,它们肥大像吹肿的大白气球,只能躺着喂奶,做不了任何活动,它们会不会有一天得上疯猪病?

这样的思路一直纠缠下去,人类只能全部修佛吃素。

这又背离了人类的动物本性,天下会乱,许多人大概会疯。

有人把狗狗称作儿子、女儿,我也感觉难以接受。

我知道它们当中的确有的聪明可爱到爆,让你产生它们是家庭成员的错觉,然而,它们始终不是真的人类。

我们对同类都做不到如此关切爱护,却对一只动物怜惜有加,呵护备至,是不是很荒谬?

如果对父母都做不到时刻关心慰问,实际上由于不生活在一起,确实已经做不到了;但是每天却要关心一条狗,难道不会有负罪感?

如果没有足够可靠的条件,就不要轻率地养一只狗。

所以,我从来没想过要再养狗。

养一个小孩已经够不易的了。

城市养狗,诸多不便,遛狗场所有限,狗屎处理起来多麻烦,还得有闲,即使我有足够多的业余时间,也不会想到把它用到一只狗身上。

况且还有那么多怕狗,甚至仇狗人士,坐个电梯可能会招来白眼,牵狗走个路会吓得胆小的哇哇大叫。

但是成年人的世界,并不是我想,我不想,我要,我不要...... 这么简单。

多次反对无效,终于还是养了一只德牧。

那时根本是以貌取狗,只因为它看上去干净、神态安详、眼神可亲,天然自带吸引人的特质,而其它的狗狂叫乱跑,难以观察。

我相信这里有某种神秘的缘分。看似偶然,实则带着宿命的必然。不是长久以来的某种倾向,怎么会在众多狗子里选中它?

带它出去的时候,它腿发软,竟然不敢出门。

其实这时它的个性已经显露无遗,没有经验的我们,完全没有察觉。

老V想象中的德牧,应该是威风凛凛,人见人怕,狗见狗逃的那种。

实际上,经过国内民间的随意繁殖,也许也有某种标准的筛选吧,如果有,那肯定是按照人类的喜好——宠物狗的标准筛选的,德牧如今已经基本蜕变为大型宠物狗,而不是工作犬。

真正的工作犬,还是要从国外进口。

按照伴侣动物的标准,阿德堪称完美。

在德牧中它个头不算大,对人没有威胁感。它个性温和,不小心踩到它、生气教训它,它决不会凶主人。

乖巧听话的阿德,还不粘人,不会跟人黏黏糊糊,它表达对主人的喜欢顶多就是舔舔手,走过来在你腿上蹭一蹭。它更多的时候,是用眼睛时刻关注着主人的一举一动。

它来的第一年除夕,有一条整鱼,没吃,气温低,就留在桌上,没放进冰箱。第二天,鱼不见了,盘子里空空如也。那可是好几斤重的一条大鲤鱼呢,一筷子没动!餐桌干干净净,难得、庆幸的是盘子依然在原来的位置上,没有掉下来——这白色骨瓷盘可比鱼贵得多了!

可以想象得出阿德是怎样稳重地两只前爪搭在桌子上,然后斯文秀气地吃完一条鱼的样子。

平时吃饭,它斯斯文文地坐在边上,两后腿斜斜伸向一边,像女明星在访谈节目里,坐沙发的标准坐姿。

那端庄的样子,让我觉得它的狗身子里住着一个人。有时优雅绅士,有时又是一个小孩。

老V“嗡嗡嗡”开着吸尘器搞卫生的时候,阿德飞奔到厨房,往我腿下钻,身子瑟瑟发抖,一个胆小的小孩附身了。

冬天的晚上,在床边来来往往地转圈,嗯嗯唧唧地请求留在温暖的房间里——除了不会说人话,想法跟人一样一样滴。

老V经常“测试”它是否“护主”,做出要跟我打架的样子,它就扑过来阻挡,咬住他的手,着急地叫唤,似乎在劝架。

阿德后腿关节囊肿的时候,差点瘸了,因为不舒服,那些天它总是愁眉苦脸。狗也愁眉苦脸?这是真的!狗的两只眼睛中间,有两块肌肉,忧愁的时候,会紧紧崩起来,跟人皱着眉头一模一样。

从一只狗身上看到了一个人一般的灵魂,这经常令人悚然而惊。

我并不想将狗太过拟人。

尤其是,在遇到车祸后,这想法会令人窒息。

去救治的路上,阿德仍然紧紧地站在车厢后,不停地流着血,却不肯坐下或躺着。

养狗场没有麻药,养狗场的人,大把大把地把淤血从伤口掏出来,以及缝针的时候,它都一声不吭。

它依然只是一只狗,比人类对疼痛的承受能力强大多了。

第一天,虽然奄奄一息,躺在垫子上如同一滩泥,仍然会在夜里挣扎蹒跚着去训练过的地方拉屎拉尿。

五天后,伤口就愈合得差不多了。

大病初愈,阿德俨然成了一只老狗,腿脚微跛,步伐蹒跚,却更加凶狠。经常对着杜宾毛发竖起,龇牙咧嘴发脾气。

它终于成了一只真正的狗,身上住的只是一只狗而已。

就这样,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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