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抱鸡竹

哈密装修公司多少家好哈密市室内装饰装修行

2025-05-06 来源:大蕉资讯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维护室内装饰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企业(以下简称“室内装饰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室内装饰,是指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建筑物及车、船、飞机等内部空间进行环境艺术设计以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和室内用品的陈设布置等活动。

第四条 室内装饰企业可以按其注册资本、管理和技术人员状况,以及装饰工程业绩等条件申请相应资质。

第五条 哈密市室内装饰协会是本市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认证机构,负责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全市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申办依据

第七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暂行规定》《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家庭装饰管理办法》及《关于加强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国家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由相关行业组织采取自律方式进行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哈密市室内装饰协会是政府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自律组织。

第三章 资质标准

第九条 哈密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资质证书分设计与施工两种,暂不设等级。

第十条 资质分类

(一) 申办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设计资质的单位不再允许申请施工资质。

(二) 申办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施工资质的单位不再允许申请设计资质。

(三) 暂不受理申办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设计资质。

第四章 资质申请与认证

第十一条 在哈密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且已取得哈密市工商营业执照3年以上或能提供单位负责人已从业5年以上证明,并且上一年度至今有效投诉少于2次。

第十二条 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主营业务必须是装饰装修施工或设计的。

第十三条 室内装饰企业申请资质认证,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哈密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资质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哈密市室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公约(签字盖章);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或相关开户证明及复印件;

(五)营业执照不满3年需提交负责人从业经验证明表;

(六)提交单位持证上岗施工人员资料(至少4类工种工人从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即:瓦工一名、水电工一名、木工一名、漆工一名);(注:无4类工种工人从业证的,先为工人办理从业上岗证,符合其它要求的可申请临时资质证书)

(七)单位售后管理制度与保修机制(包括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签字盖章);

(八)完成或在建的主要室内装饰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合同与所提供合同

项目相符的主要设计资料(包括效果图、立面图等),预算及竣工后实

物图、质量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九)提交企业电子版介绍(企业简介2000字内,LOGO图片及文字、自媒体等)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四条 《资质证书》只有A4正本无副本,由哈密市室内装饰协会统一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复制。

第十五条 《资质证书》是室内装饰企业设计、施工能力与水平的标志,是参与投标、承揽业务的重要凭证。

第十六条 《资质证书》只限被认证的室内装饰企业使用,如有遗失,应在媒体上声明,并及时向认证机构报告,申请初办。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非法扣压、没收、调换、伪造、涂改、出借、转让《资质证书》。

第十八条 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认证实行年检制度,对年检合格的室内装饰企业,保留资质;不合格的,限期整顿或予以收回或更换其《资质证书》。

第十九条 室内装饰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一个月内到认证机构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第二十条 室内装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撤销资质、公告违规行为的处罚:

一、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资质变更备案手续、年检手续的;

二、 涂改、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三、 伪造《资质证书》,承揽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的。

四、 装修装修过程中出现被有效投诉不及时改正或拒不改正和履行责任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 从事《资质证书》管理工作的有关人员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依法办事,廉洁高效的做好为企业服务的工作,对于违法乱纪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件

一、哈密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资质管理工作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全社会的指导和监督。

二、本办法由哈密市室内装饰协会负责解释

中国减灾杂志社

匠心网站

装饰装修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