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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起名类目保证金虚拟股权如何出资分红及

2025-10-21 来源:大蕉资讯

一、虚拟股的出资方式我其实不赞同虚拟股要“出资”的。一方面是因为虚拟股毕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权,而是一个获得特殊绩效奖金的“资格”,这种资格不好作价;另一方面,让员工出资,如果操作不慎,可能触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非法集资类犯罪。但是,如果企业执意要出资,企业应该注意两个问题:

1、取名“保证金”,避免叫认股款。以保证金之名“出资”,避免员工误解真的是认购企业股权;

2、建议激励对象以自有资金出资,如果激励对象暂时现金流困难,可以向大股东个人借款或者以未来分红抵扣,尽量避免向公司借款。

二、财务处理虚拟股出资在财务处理上类同于奖金的处理方式,具体来讲有两种:第一种,讲其列支为其他应付款,视同公司向激励对象的借款,最终兑现时保证金要退还给激励对象。会计处理如下: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第二种,进入公司提供的某私人账户,由公司统一保管,相当于入股保障金锁定在该私人账户。这种做法通常源于员工担心资金交给公司后,被公司挪用,希望保证金放到一个专门的账户里。

三、虚拟股分红的操作方式根据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后发放虚拟股分红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税前分红。本质上就是发放员工奖金,列支管理费用;

第二类,税后分红。这种方式的资金流向是:公司先给实股股东分红并同时缴纳个人所得税,然后实股股东将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分红转让一部分给虚拟股股东。

四、虚拟股纳税处理对于在税前分配的虚拟股分红,纳税方式与奖金发放的方式一致,即按照3%-45%的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分红的,由于其分红发放前实股股东已经按照20%的个税进行了纳税,所以虚拟股股东不需要再缴纳个税。

作者简介:杨力嘉(笔名“嘉律”),执业律师,民商法学硕士、金融学和法学双学士、和君商学院第11届学员。曾就职于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国泰君安证券重庆投行部,项目经验丰富,擅长企业法律顾问、股权资本、经济合同纠纷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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